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统一制作,社保部门向社会发行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就医结算等具有金融功能的电子凭证。根据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开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三人社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三亚市将全面推开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发放和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凡参加三亚市居民养老与医疗保险者均可申办。
二、办理程序:居民携带身份证原件(0―6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口本复印件、6岁以上需带一寸白底彩色相片)到参保所在社区居委会打印《海南省社保卡个人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并现场核对个人信息,经参保居民核对校正后在《采集表》上签名,盖上居委会公章,由社区社保协管员汇总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复核,再由其上传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办理制卡。社保卡制作完成后,再逐级分发到居民手中。
三、社保卡应用:参保居民领卡后,凭居民身份证及社保卡到三亚市农商行各营业网点办理激活即可正常使用。
四、办理日期:2016年8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办理。
吉阳区春光社区居委会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