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三组字〔2019〕173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度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可视情受理。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受理时间: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20日。
(二)申报受理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水务局。即三亚市天涯区新风街42号水务局6楼财务室。
凡未在规定时间和未按规定程序上报申报材料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必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近三年考核须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考核表样式不定。
(二)评审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为:水文、规划,地质勘测、测量(水利方向),水工建筑,水利水电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水土保持,水质监测,水资源规划。
(申报人员可参考《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所学专业是否是我省职称系列里相近相关专业。)
(三)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且有水利相关专业培训经历,考核合格;
2.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且有水利相关专业培训经历,考核合格;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且有水利相关专业培训经历,考核合格;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且有水利相关专业培训经历,考核合格;
5.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年限满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以上,且有水利相关专业培训经历,考核合格;
6.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1项(前四名),申报不受上述学历资历限制。
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水利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且有水利相关专业培训经历,考核合格;
2.大专毕业,从事水利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有水利相关专业培训经历,考核合格;
3.本科毕业,从事水利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有水利相关专业培训经历,考核合格。
(四)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条件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要求,对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五)继续教育条件
近两年参加过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提供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具体要求可见《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六)学历资历要求
学历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或岗位职务培训。
(七)职称转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技术资格类别,必须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方可申报同级转评,不允许在申报转评的同时又申报转升或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允许参加高一级资格的晋升,转评前后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其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须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实行转评。
资历即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实际在岗从事某一专业技术工作的任职年限。资历计算以用人单位聘书为依据,自聘任之日算起。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八)论文要求
本条件所称论文均为独立完成或第一完成人。所发刊物必须是公开发行且有CN或ISSN刊号的刊物(增刊、专辑、内部刊物不在此列),一般不少于3000字。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出版社的《中文核心期刊总览》或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院核心期刊》中所列期刊;国家级核心期刊是指由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学会主办(主编)的,进入核心期刊目录的刊物。用笔名发表的论文或获得的奖项,须由所在单位和出版部门、颁奖部门同事出具证明。
(九)破格条件
见该系列资格评审条件。破格人员应从严审核、从高要求,凡破格者必须由两位获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出具推荐函,并在评审表和登记表上予以注明。
(十)奖项认定
个人奖项以具有获奖人姓名的获奖证书为据;集体项目奖项由用人单位出具其“在该奖项中担任主创人员或主要承担者”的证明并盖章。同一项目、作品获得多项奖励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奖项计。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表格可到“三亚党建”网下载并用A3纸印制成双面对折胶装,单独装订)。签名、日期必须手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个人综述材料》(所有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形式,使用A4纸依序编好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材料的原件经核验后退回申报人。)
1.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单位、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务必提供能联系到本人的号码)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2.目录(需编页码)。
3.个人综述报告(三千字左右)。内容包括:学历、资历、政治思想、身体状况、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承诺语等方面情况。
4.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5.在学信网打印学历及学位认证证明。
6.参加继续教育材料。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或劳动合同。
9.近三年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
10.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11.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
12.科研成果、课题:获奖证明书、成果鉴定书等。
13.其它:例:社保缴费证明(跟相关资历年限对应,可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打印)、XXX执业(从业)资格证书。
(三)1寸彩色免冠照3张。
申报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竖装),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名字、电话号码。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
五、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拟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公示结果做出鉴定。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凡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造假或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伪造学历、资格证明、虚报资历、业绩等者,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对提交复印材料的,必须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审核人员签名盖章,未经核实签名盖章的复印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秦楠,联系电话:88272136)
(此件依申请公开)
三亚市水务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