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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州社区居委会便民服务站 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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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16:41

 

丹州社区居委会便民服务站

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亚市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三府办〔2012222号)文件精神,不断延伸便民服务领域,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我社区在吉阳区的正确指导下,决定设立“便民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现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办、国办、三府办关于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务实为民”的总体要求,建设“为民、利民、惠民”的便民服务平台,把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作为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

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等等事项集中公开办理,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逐步实现便民服务站服务模式,推动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为我社区创造优质高效快捷服务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丹州社区社区居委会便民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林孟德

副组长:李春凤 

  员:刘庆忠  苏少军  何智华  柯圣宾 邢维南 许晓仙 计划生育:林召君  

流动人口管理:李春凤   

社会保障:吴开乐

民政服务:周江涛  

 三、基本原则

我社区服务站以“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便民”原则为指导。

   坚持“八公开”办事原则。即公开服务项目名称、办事程序、法规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服务站”服务事项的知情权、接受服务权、监督权,切实解决许可审批中“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的问题。真正把“服务站”建设成为行为规范、动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实体。

四、办理事项

 

为加强办理事项的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群众,我社区制定了计生服务类、社会保障类、民政服务类、流动人口管理类、综合服务等5大类办理事项共162个服务小项。

五、运作形式

我社区居委会便民服务站实行柜台化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五个一”运行机制。所有办件均按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代理件六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即办件。凡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退回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则的申请项目,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作出不予办理的明确答复或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注明退回原因。

    承诺件。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先接收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间,出具承诺办理通知书,客户到时凭通知书办理。

    联办件。涉及3个以上窗口或部门的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特别重要的特事特办。

    补办件。对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理的,承办窗口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全后按即办件、答复件、承诺件、联办件处理。

    代理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窗口受理,窗口单位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协助服务对象准备相关资料并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的时限,负责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六、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考勤、考核、奖惩和问责追究等管理制度。并推行:

   1.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

   3.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限时办结制度;

   4.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投诉管理办法;

   5.便民服务站服务承诺制;

   6.便民服务站代办管理办法。

 

 

 

                                         丹州社区区居委会

                                          2015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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