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请临时救灾救助
办事窗口:民政服务
电话:13086092870
一、服务对象
具有我村户籍且居住在本辖区的特困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三亚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向村委会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
二、所需材料
①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特困申请,村委会出具意见
②填写《吉阳区困难户补助(救助)申请表》
③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农村信用社开户的存折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和领款人非同一人,还需提供领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各一份)
三、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上报区政府
四、办事流程
①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②村委会审查取证,填写审批表并作出意见,张榜公布审查结果
③上报区政府审核复查,作出审核意见,建档并制定发放花名册
,市民政局审核情况,建档统计,拨款发放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报农村五保户资格
办事窗口:民政服务
电话: 13086092870
服务对象
1、具有落笔村户籍的农村村民;
2、生活条件困难、无子女的特别困难人员等
二、所需材料
① 《三亚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村委会留存一份,区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一份,民政局一份,个人申请书、申请人户籍证明、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残疾或患重大疾病者提供残疾证或疾病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一卡通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② 《三亚市五保户监护人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村委会留存一份,区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一份,民政局一份
③申请人红底一寸照片3张,监护人红底一寸照片2张
三、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上报区政府
四、办事流程
① 由村民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② 经村居委会评议,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无重大异议的5个工作日报送区人民政府审核,区政府提出意见后,报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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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老年人长寿补助金
办事窗口:民政服务
电话: 13086092870
一、补助对象:80岁以上的老人(必须本村户籍)
二、所需材料:
①申请表
②老人相片(红底1寸相片1张)
③老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④老人户口本复印件1张
⑤老人的惠民一卡通复印件1张
⑥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⑦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1张
三、办理期限
按镇社会事务办通知上报时间,一年两次。
四、办事流程:
①在村委会文书处领取表格,并讨论盖章
②统一送至区社会事务办作意见,盖章后送至市老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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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农村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补贴
办事窗口:民政服务
电话:13876919779
一、服务对象:
具有我村农村户口,年满60周岁
二、所需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户口本首页和申请人所在页复印件1份
③惠民一卡通复印件1份
④退伍证复印件1份
⑤红底1寸、2寸相片各3张
三、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上报镇政府
四、办事流程:
①申请人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
②到村民兵营长处领取审批表填写
③村委会出具意见
④5个工作日交镇民政办审核并由区民政办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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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资格及补贴
办事窗口:民政服务
电话: 13086092870、13648685609
一、服务对象:
具有吉阳镇农村户口的农户,住房经检测为D级危房,户主自愿申请改造,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优抚对象和其它农村贫困户。
备注:D级房标准:
①地基存在不均匀下沉失稳情况
②房屋场地受到自然环境影响而发生危险(如滑坡、泥石流、水浸等)
③房屋墙体有倾斜开裂情况
④房屋上部梁、柱有开裂、滑移和蛀虫情况
⑤房屋受力支撑部分有严重破损情况
符合D级房五个标准之一者方可提出申请。
二、符合要求的农户需准备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2张
②残疾人需另外提供1寸免冠照片2张,第二代残疾证复印件1张
三、办理期限
按区危改办造规定时间上报
四、办事流程
① 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村委会申请填表
②村委会讨论,公示7日内无异议报镇危改办;
③区工作人员下村核实后报市危改办审批;
④区、村委会两级危改办公示合格名单,7日内无异议区危改办填报补助金申请表、报销单;
⑤由区危改办将报销单交财务室报财政所领取补助金支票,将补助金支票发放给农户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请抗震房补助
办事窗口:民政服务
电话: 13086092870、13648685609
一、服务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我村农业家庭户口,且房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大于70;(2)小于300;(3)不超过3层;(4)建设用地是否合法
二、所需材料:
①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②户口本复印件1张
③农村惠民一卡通复印件1张
④下地基捆绑钢筋电子版相片1张
⑤施工建设中电子版相片1张
⑥封顶电子版相片1张
三、办理期限
按区农居工程办规定时间上报
四、办事流程:
① 农户按要求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② 村委会文书、区助理员现场指导
③由村委会文书到区农居工程助理员处领取经费申请表,由村委会文书、大学生村官填表审批
④上报区农居工程助理员验收、合格后报市地震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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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
办事窗口:民政服务
电话:18876683039
一、服务对象
持有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具有我村户籍的残疾人
二、所需材料:
①残疾人证复印件2张
②残疾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③残疾人户口本复印件2张
④残疾人惠民一卡通复印件1张
⑤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⑥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2张
⑦监护人一卡通复印件1张
三、办理期限
一年分两批报送,1至6月,7至12月。
四、办理流程:
①到我村残疾专干处领取申请表
②各村委会残疾人联合会盖章;
③上报区政府残疾人联合会盖章并统一保管;
④待市残联办公室通知再呈送申请表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办事窗口:就业和保障
电话: 13086092870、13648685609
一、服务对象
具有我村户籍且居住在我村的特困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三亚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向我村委会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
二、所需材料:
① 填写收入状况调查表(一式两份)
②户口本复印件2张(户口本的首页及申请人所在页) ③身份证复印件2张
④农村信用社惠民一卡通存折复印件2张
(如有病历或残疾证等相关材料也需要一式两份)
三、办理期限
每年3-5月份(以区低保办时间为准)
四、办事流程:
①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②村委会审查取证,填写审批表(注册表),张榜公布审查结果
③上报区政府审核复查,作出审核意见,建档并制定发放花名册
并有市民政局审核情况,建档统计,拨款发放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办《低保证》
办事窗口:就业和保障
电话: 13086092870、13648685609
一、服务对象
必须是低保户才可办理(提供身份证号码,经查询申请人为低保人即可直接办理)
二、所需材料:
每位申请人需提供一寸相片1张
三、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事流程:
①村委会文书、大学生村官处领取申请表
②由村委会工作人员送至三亚市政府二办3楼低保科盖章即可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办《救助证》
办事窗口:就业和保障
电话: 13086092870、13648685609
一、服务对象
必须是低保户才可办理(提供身份证号码,经查询申请人为低保人即可直接办理)
二、所需材料:
每位申请人需提供一寸相片1张
三、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事流程:
①向村委会文书、大学生村官领取申请表
②由村委会工作人员送至三亚市政府二办3楼低保科盖章即可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办事窗口:就业和保障
电话: 13086092870、13648685609
一、服务对象
申请对象必须是年满16周岁(在校生除外)至59岁的具有我村户籍的村民及城镇居民
二、所需材料:
在村委会便民站办理
① 户口本复印件1份(户口本的首页及申请人所在页)
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在三亚市农商行开户的存折复印件1份(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的存折)
三、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四、办事流程:
1、填写参保登记表
2、由村委会盖章,送至区政府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盖章即可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请物价补贴
办事窗口:就业和保障
电话: 13648685609
一、服务对象
1、具有我村户籍的人员、新生儿
二、所需材料:
① 户口本复印件1份(户口本的首页及申请人所在页)
② 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生儿尚未上户需出生证复印件
③三亚市开户的存折复印件1份
三、办理期限
按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下发通知时间内办理
四、办事流程:
申报人带上所需材料到村委会大学生村官处办理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办农村一孩
办事窗口:计生服务
电话:13005060582、15208968319
一、服务对象
本村户籍的农村居民,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二、所需材料:
1需要提交一张夫妻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合影,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一方户口不在本市,要出具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镇以上计生部门证明。
3如女方户籍在市外,需要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
三、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上报区计生办
四、办理流程:
1农村居民怀孕后持结婚证向村委会计生员申报,经村委会审核后由计生员上报女方户籍镇计生办;
2由区计生办根据申报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农村居民一孩《生育服务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送给申请人。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办农村二孩
办事窗口:计生服务
电话: 13005060582、15208968319
一、服务对象
本村户籍的农村居民,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二、所需材料:
1需要提交一张夫妻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合影,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一方户口不在本市,要出具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镇以上计生部门证明。
3如女方户籍在市外,需要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
三、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上报镇计生办
四、办事流程:
1农村居民在女方怀孕前持结婚证、户口薄或身份证明向村委会计生员申报,经村委会审核后由计生员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
2由区计生办根据申报材料,在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张榜公示15日,接受群众监督,并在30个工作日内核定,发给《生育服务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送给申请人;
3由区计生办报市、县(区)、自治县计划生育局备案。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办少数民族三孩《生育服务证》
办事窗口:计生服务
电话: 13005060582、15208968319
一、服务对象
本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二、所需材料:
1需要提交一张夫妻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合影,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一方户口不在本市,要出具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镇以上计生部门证明。
3如女方户籍在市外,需要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
三、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上报镇计生办
四、办事流程:
1少数民族农村居民在女方怀孕前持结婚证、户口薄或身份证明向村委会计生员申报,经村委会审核后由计生员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2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根据申报材料,在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张榜公示15日,接受群众监督,在30个工作日内审查,并报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审批后,委托上报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发给《生育服务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送给申请人。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办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
办事窗口:计生服务
电话: 13005060582、15208968319
一、服务对象
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二、所需材料:
1、需要提交一张夫妻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合影,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一方户口不在本市,要出具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镇以上计生部门证明。
3、如女方户籍在市外,需要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
4、办理少数民族城镇二孩,需要出具少数民族成份证明表。
5、离婚或者丧偶后再婚城镇二孩,需要出具有关可再申请生育二孩的证明材料。
三、流程:
1、城镇居民书面申请,填写《生育服务证》一式二份,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持结婚证、户口薄或身份证明、收养证明等与其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
2、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根据申报材料,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居委会张榜公示15日,接受群众监督,在30个工作日内审查,并报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3、由批准的市、县(区)、自治县人口计生部门列入人口计划并核发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送给申请人。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事窗口:计生服务
电话: 13005060582、15208968319
一、服务对象
终身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二、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薄;
3、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
4、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5、女方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
6、填写统一格式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书;
7、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的审核意见。
三、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上报镇计生办
四、办事流程:
1、市、县(区)、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决定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不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书面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不予批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决定,应当载明不服该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2、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向申请人送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督促其依法兑现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请常年瓜菜补贴
办事窗口:涉农服务
电话:13086064232、13876575970
一、服务对象
在我辖区范围内全年种植蔬菜,且夏秋产品90%以上供应三亚本地市场、冬春产品30%以上供应本地市场的生产者、合作社、单位均可申请。
二、所需材料:
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种植地点、种植面积、种植品种、栽培方式
三、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上报
四、办事流程:
1村级安监员将申请者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种植地点、种植面积、种植品种、栽培方式)送镇蔬菜管理办公室;
2区蔬菜管理员到申请者种植现场勘查、认定;
3区蔬菜管理员编辑菜农花名册,送所属村(居)委会醒目处张榜公示;
4村委会通知所属村小组组长确认无异议后,盖章认定;
5生产者再次签名确认种植面积、补贴发放明细表;
6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一份送市农业局备案,市农业局对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基地挂牌认定,另一份材料送镇领导审批;一份基地保存;
7生产基地派一名代表与镇政府签订蔬菜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
8区蔬菜管理员以转账支票方式发放补贴款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办事窗口:涉农服务
电话: 13086092870
一、服务对象
具有我村户籍,并已购置农业机械农户
二、所需材料:
1、购机农户身份证、户口本、农业机械购置发票、农商行惠民一卡通账户复印件
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审批表
三、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上报区政府
四、办事流程:
1、调查农机户承包地面积;
2、村委会审核确认并上报区政府公章;
3、由市农机局发放补贴款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请农业直补
办事窗口:涉农服务
电话:13086092870
一、补助对象
具有我村户籍并进行农业种植户
二、所需材料:
农户提供种植地点、面积、品种,农商行惠民一卡通账户,村委会公示表
三、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上报镇农业办
四、办事流程:
1、村小组调查并收集农户材料;
2、村委会审核并确认;进行公示(拍照、提供电子相片 )
3、上报区农业办、由区农业办汇报财政所;
4、财政所负责人上报市农业局;
5、农业局确认并拨款给财政所;
6、财政所将补贴下发给农户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请粮种补贴
办事窗口:涉农服务
电话: 13086092870
一、服务对象
具有我村户籍并进行良种种植户
二、所需材料
农户提供种植地点、面积、品种,农商行惠民一卡通账户,村委会公示表
三、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上报区农业办
四、办事流程
1、村小组调查并收集农户材料;
2、村委会审核并确认;进行公示(拍照、提供电子相片)
3、上报区农业办、由农业办汇报财政所;
4、财政所负责人上报市农业局;
5、农业局确认并拨款给财政所;
6、财政所将补贴下发给农户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请农机燃油返还款
办事窗口:涉农服务
电话: 13086092870
一、服务对象
具有我村户籍,并已购置农业机械农户
二、所需材料
购机农户身份证、户口本、农业机械购置发票、农商行惠民一卡通复印件
三、办理期限
四、办事流程
1、村小组调查并收集农机户材料;
2、村委会审核并确认;
3、村委会文书负责人上报镇、市农机局;
4、农机局确认并拨款给财政所;
5、财政所将补贴下发给农户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请能繁母猪补贴
办事窗口:涉农服务
电话:13976970565
一、补助对象
我村养殖能繁母猪农户
二、所需材料:
养殖农户身份证、户口本、农商行一卡通存折复印件
三、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上报镇畜牧站
四、办事流程:
1农户申请
2村防疫员核实(签字)
3区负责人核实
4报送市畜牧局(存档)
5市畜牧局派人核查
6农户签字
7市财政局拨款
8汇款到农户账户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申请购置猪苗补贴
办事窗口:涉农服务
电话: 13086092870、13648685609
一、服务对象
我村购买5只(含5只)以上猪苗农户
二、所需材料
购买农户身份证、农商行惠民一卡通复印件
三、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上报镇畜牧站
四、办事流程
1到村委会文书处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2村委会做意见;
3区政府做意见;
4村委会收表集中报送镇区畜牧站;
5区畜牧站核实猪苗;
6农户购买猪苗;
7区畜牧站补贴指标通知;
8市畜牧兽医局补贴指标审批;
9市畜牧兽医局进行猪苗核查;
10市畜牧兽医局整理申报;
11市财政局审核资金;
12一卡通发放资金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补偿款发放
办事窗口:就业、保障
电话:13005060582
一、服务对象
被征地农户(包含土地、青苗、房屋补偿款)
二、所需材料:
1、由区征地组实地清点丈量三联单(农户签名确认)
2、农户身份证、存折复印件(农商行存折)村委会报账员制补偿款发放表所在村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核员审核签名表;
3、所在村小组补偿款发放会议纪要复印件
三、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事流程:
1村委会报账员确认款项是否到位,收集农户三联单、身份证、存折账号
2村委会报账员制报账表,村委会主任、审核员签名确认
3报账员到区财政所三资代理处报账
4报账员到农商行办理转账将补偿款以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提供账户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办理入户证明
办事窗口:民政服务
电话: 13086092870、13648685609
一、服务对象
我村各小组新生婴儿、与我村村民登记结婚者、随父或母一方需迁入到我村者
二、所需材料:
1、若是新生儿,提供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证、父母结婚证原件,父亲或母亲户口本原件
2、与我村村民结婚登记者,提供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原件
3、随父亲或母亲迁入我村者提供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三、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四、办事流程:
1领取入户登记表并填写
2提供所需材料,村委会文书、大学生村官处开具村委会入户证明
3由村委会工作人员送达村委会主任签名,盖章
4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交由村民到户籍管理处办理入户手续
吉阳区落笔村委会便民服务站
办理居住证证明
办事窗口:民政服务
电话: 13086092870、13648685609
一、服务对象
非三亚市户籍人员与我村村民结婚登记者或非三亚市户籍在我村辖区内务工、经商并长期居住我村辖区者
二、所需材料:
1、非三亚市户籍人员与我村村民结婚登记者,提供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2、非三亚市户籍在我村辖区内务工、经商并长期居住我村辖区者,提供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居住业主证明、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四、办事流程:
1提供所需材料,村委会文书、大学生村官处开具村委会入户证明
2由村委会工作人员送达村委会主任签名,盖章
3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交由办理者到户籍管理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