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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村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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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8 16:23

1、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财务制度》的有关要求,对财务管理做出具体规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讨论通过。

2、建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民主推选37名有财务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3、实行年初预算、年终决算。年初,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制度财务预算草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年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或村委会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决算情况。

4、会计与出纳分设。村会计员和出纳员由村党组织提出初步人选,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建议人选,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经管站考核、批准,并经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不准亲自管账、管钱、管物,其直系亲属不得从事本村的财会工作。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会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5、坚持民主理财。财务开支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会审联签,未设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的村,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会审联签,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审核。数额较大的支出,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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