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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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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职责 

社区便民服务站是加强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以便民服务为宗旨而设立的基层便民服务机构。主要提供社区民众代办服务和民事调解服务。具体服务事项包括:证照代办服务,法律政策和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代写文书契约等公益服务,发展致富服务,民事调解服务等五类,涉及民政、残联、国土、城建、计生、林业、劳动等部门和单位。根据“三级联动、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分级承办”的原则,社区便民服务室实施直接办理制或直接报送制。由社区代办员受理社区民众提出的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办理。直接向区政府报送。

 二、办理程序 

需报送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证照代办事项和咨询服务事项,按照受理、承办(报送、协办或办理)、回复三个环节办理。其它服务事项,及时受理,按时(即约定时限)办结,并做好记录。具体程序如下:

1.受理。对社区民众提出的要求,由社区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由其它社区干部接待的需上报的事项,应及时转交社区代办员受理、登记。 

2.报送。由社区代办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超过一周)向区便民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上报各类申请材料。对于特殊事项,要随时受理、即时报送。 

3.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社区代办员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4.办理。在区便民服务中心未建成之前,由社区代办员负责直接进行办理。要在一周内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跟踪办理情况,及时领回相关资料,按时登记报结。区中心建成后,按报送、协办程序进行。

5.回复。根据区便民服务窗口承诺期限,由社区代办员负责与便民服务中心沟通,办理领取证照等相关手续,及时向社区民众做出回复(告)。 

三、工作要求 

1.集中办公与分片负责相结合。按照社区“两委”议定的集中办公时间,由社区干部在便民服务站集中受理;其它工作时间,社区代办员也应随时受理。此外,其它社区干部要分片负责,随时随地受理和解决社区民众提出的申办请求,并将需上报的办理事项及时交给社区代办员上报办理。             

2.文明热情服务。社区干部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不得向申请人“吃、拿、卡、要”。对无法办理的事项,要向社区民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开展监督检查。社区便民服务站报送办理的有关事项,要认真填写《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台帐》,并在社区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要向社区民众公布社区干部集中办公时间、社区代办员姓名和联系电话。社区便民服务站接受区政府、社区委会领导和管理,接受区纪委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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