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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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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 12:26

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

申请条件: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对象家庭;

2.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

3.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三亚市城市低保标准但低于三亚市城市低保标准2倍范围内的低保边缘家庭;

4.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一年以上,且符合居住三亚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的农民工等人户分离困难家庭;

5.三亚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特殊困难家庭。

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交离婚证);

2.家庭成员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

3.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家庭低收入证明;

4.残疾证证明;

5.疾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及住院结算单(盖章);

6.遭遇突发性非自然灾难相关证明(说明)材料;

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和复印件备存)。

 

办理流程:

 
 


承诺时限:便民服务站: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区社会事务科: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咨询电话:88953048 

此项业务办理地点:区便民服务中心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和所需资料向便民服务站申请,可交给社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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