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身患残疾的居民。
残疾种类: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语言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
所需材料:
1.需提供申请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申请人2寸免冠相片4张;
2.需填写申请表和评定表;
3.残疾评定费用个人自理,办理残疾证不收工本费。
办理流程:
虚假信息不符合,退回 符合标准 不符合残疾标准、初审意见错误、不明确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退回。不予批准 承诺时限: 便民服务站: 无 区社会事务科: 无 咨询电话: 88953048 此项业务办理地点:三亚市残联 △ 该项业务不经过社区办理,社区不可以代办。 残疾评定:申请人到定点医院进行残疾医学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提交给市残联,市残联办证员将残疾评定结果等相关资料录入系统 受理:市残联办证员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核对后将申请表的有关信息录入系统 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申请材料向市残联办证申请
初审:初审员对定点医院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作出意见
复审:复审员对申请人提交的办证申请、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作出意见
发证:复审批准后,办证员为申请人发证。 并把申请人的申请表、评定表进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