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关于“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学习者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老年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参照省老年大学现行学费标准,在综合考虑市老年大学课程设置、办学成本等因素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三亚市老年大学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实行收费,并对学费标准进行公示。学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1日—8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898—88271532。
三亚市老年大学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