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休闲度假人才候鸟工程实施方案
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背景
作为我国著名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三亚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优势和日趋完善的休闲度假条件,每年都有大批国内外游客前来度假疗养或短期工作。三亚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候鸟人才栖息地。候鸟人才已成为三亚隐性人才资源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十年,三亚正值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关键时期,亟须大批旅游、金融、商贸、港口、物流、营销等现代服务业专业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以及一大批高层次创新创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热带农业、海洋产业等专业人才。为扩大候鸟人才集聚规模,充分开发、利用候鸟人才资源,服务三亚经济社会,决定实施“三亚休闲度假人才候鸟工程”。
(二)工程定义
三亚休闲度假人才候鸟工程,是指依托三亚的生态、战略、资源、区位等优势,以旅游与酒店管理、热带现代农业、海洋产业、教育、医疗卫生、会议会展、创新创意产业、商贸业、文化等重点发展产业为载体,通过各种灵活方式,打破国籍、户籍、档案、身份等人事制度中的瓶颈约束,进一步扩大候鸟人才集聚规模,加速开发、利用候鸟人才资源,服务三亚城市建设,助推三亚经济社会发展。
(三)工程目的
1. 吸引更多更优秀的候鸟人才栖息三亚,扩大候鸟人才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
2. 充分挖掘和搜集候鸟人才的详细信息,对接人才紧缺领域的政府职能部门、社会企事业单位,设计攻关项目或发展问题,促进隐性人才发挥显性价值,变栖息地为工作地;
3. 构建一支规模大、素质优、能力强、层次高、结构合理的编外高端综合人才队伍,助推三亚解决人才资源总量不足和高层次人才短缺的迫切问题,加快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为三亚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四)制度支持
1. 三亚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三发〔2010〕11号);
2. 三亚市《关于发挥候鸟人才作用的意见》(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2011〕64号,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5月23日印发);
3. 《三亚市发挥候鸟人才作用联席会议制度》(2011年8月);
4. 《三亚市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1998年7月)。
二、工程主要内容与规划
(一)工程内容
根据三亚国际热带滨海旅游城市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围绕三亚市经济社会发展、公共事业进步、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实际人才需求,加强休闲度假人才候鸟工程的品牌宣传,加快开发利用平台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和引进模式,设计本土特色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各类符合条件的候鸟人才,服务三亚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三亚国际旅游城市建设。
(二)总体规划
“三亚休闲度假人才候鸟工程”计划从2013年1月开始实施,至2020年12月结束,总用时8年(96个月)。工程计划分建设前期、建设中期、建设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1. 建设前期: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
(1)完成组织架构构建、体制机制建立、专家论证、人员配置、资金筹集等工作;
(2)完成项目宣传、引进措施设计,优惠政策设计、用人机制设计、平台建设、硬件设施配套、服务体系搭建;
(3)完成对现有候鸟人人才的初步使用;
(4)完成候鸟人才信息库与候鸟网;
(5)初步引进候鸟人才200人。
2. 建设中期: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
(1)完成三亚市老教授协会、南繁科研院所的运行机制;
(2)完善各类相关基础设施与配套条件;
(3)候鸟人才人员配置及其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4)完成候鸟俱乐部;
(5)实现候鸟人才总量700人规模;
(6)推进候鸟人才滚动式评估。
3. 建设后期: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1)初步形成以旅游与酒店管理、热带现代农业、海洋产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候鸟人才为主体,基本覆盖会议会展、创新创意产业、商贸业、文化等三亚其它重点发展产业的总体结构布局;
(2)实现候鸟人才引进总量1000人规模;
(3)完善候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并制度化。
三、候鸟人才的引进
(一)候鸟人才的概念及范围
候鸟人才是指来三亚市休闲度假或短期工作,具有一定的专门知识或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三亚市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作出贡献的人才。根据三亚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引进以下三类候鸟人才:
1. 政府咨询候鸟人才:主要为政府管理中的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提出政策性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引进范围为具有高级职称和相关学科背景,在原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地有过参与市级以上政府政策咨询相关经历专家学者,或者曾经长期在相关领域的相当正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
2. 企业经营管理候鸟人才: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运行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在产品开发、风险控制、信息技术、国际业务、资产管理或投资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绩优良,受业界认可,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为市场和出资人认可,能为三亚市的相关企业运营进行谋划、决策、管理、实施等。引进范围为在世界知名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国有(控股)相当正处级以上企业的领导层人员、相当于副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民营骨干企业(全国民营企业前500强)领导层人员。
3. 社会公益候鸟人才:在教育、医疗、宣传、文化、体育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具有长期工作经验,取得过优秀成果,并在专业领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引进范围为具有博士学位或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
(二)候鸟人才的来源和信息收集
三亚市候鸟人才的来源主要包括已加入老教授协会、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的老教授、老专家;每年来三亚市休闲度假的专家学者以及国内外有意向来三亚市度假或短期工作的高端人才。做好候鸟人才的信息收集工作是候鸟人才引进的基础。
1. 根据现掌握的候鸟人才信息,由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牵头,于2013年12月份前组织信息技术专家建设三亚市候鸟人才信息库,信息库的维护和更新等日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安排专员负责。
2. 加强候鸟人才的调研、普查工作。候鸟人才来三亚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4月份,在此时间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安排专人对候鸟人才进行一次调研和普查工作。一方面联合社区对在三亚购房的候鸟人才要及时入库,定期拜访,另一方面可与老教授协会、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医疗卫生单位、旅游公司、星级酒店等密切合作,开展候鸟人才的普查、登记、统计工作。调研和普查信息应该包括年龄、专业、资历、主要成就、个人意愿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将普查结果汇总后交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入库。
3. 加强对候鸟人才信息库的宣传,由市委组织部联合宣传部在各主要景点、社区和星级酒店张贴宣传广告等,吸引候鸟人才主动加入信息库。
(三)候鸟人才引进原则和程序
候鸟人才的引进按照“户口不迁、档案不转、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在引进方式上可灵活多样,根据实际需要即可采取项目式引进、咨询式引进也可采取兼职式引进。候鸟人才的引进主要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 每年年初各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柔性引进候鸟人才的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2.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各单位或主管部门上报的工作计划进行汇总后,提交市候鸟人才作用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确定需求岗位和柔性引进人才的数量、类别,制订三亚市候鸟人才年度需求目录,提交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批后,向社会发布。
3. 符合引进条件的候鸟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候鸟人才申请表。用人单位也可通过候鸟人才信息库,寻找发掘适合岗位需要的候鸟人才,并积极沟通协商。
4.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向后,向市委组织部人才科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拟聘人员简历,聘用理由,受聘人员考察情况,拟聘期限,引进方式,工作目标等。
5.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审核后,报市候鸟人才作用联席会议审批,同时对未进入候鸟人才信息库的拟聘人员及时入库。
6.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签订有关协议。
对于临时聘请候鸟人才开展讲座、业务培训等可不按此程序进行,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四、候鸟人才的使用与服务方式
(一)成立市领导直接联系候鸟专家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于2013年12月前完成第一届的组建工作。直接联系候鸟专家人数根据市领导职数确定,原则上每位市领导直接联系1-2名候鸟专家。专家每两年调整、补充一次,根据工作变动和工作需要也可随时调整补充。市领导直接联系候鸟专家应根据专业特长对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发展战略、重要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咨询论证,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提交1份以上的决策咨询建议。
(二)成立专业领域候鸟专家咨询委员会
在教育、医疗、交通、规划、旅游、金融、农业、住建、文化等相关领域成立候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对涉及本领域发展的重大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进行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相关职能部门应于2013年12月底前,制定本领域的候鸟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章程,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讨论决定。每个委员会组成不超过8人,每届任期一般为2年,根据工作变动和工作需要也可随时调整补充。委员会每年年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日常时间由职能部门负责沟通联系。
(三)鼓励兼职或进行合作研究
鼓励三亚市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高科技企业适当开放重要技术岗位,面向国际,柔性引进相应的候鸟人才,推动联合技术攻关;鼓励候鸟人才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设备等条件与我市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合作研究;鼓励候鸟人才接受我市单位委托,承担项目或某一技术难题,提供智力服务。
(四)组织候鸟人才参加“三下乡”活动
由宣传部和文体局利用重大节假日或农闲时节,邀请候鸟人才组织文艺节目下乡,帮助培训农民艺术家,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由科工信局和农业局定期(每半年)组织候鸟人才到各乡镇巡回开展科技咨询等活动,并在每镇设一个科技点,以科技讲解、科技咨询等方式为农民解决农业技术难题,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服务;由卫生局定期(每半年)组织候鸟医疗卫生人才到各乡镇巡回开展医疗问诊等活动,扶持农村卫生组织,培训技术人员,参与和推动当地合作医疗事业发展。
(五)组织开展教育、医疗服务活动
鼓励学校引进候鸟教育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等担任学校名誉职务或兼职学术职务,对教学、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或每年不定期地来校授课、讲学、做报告、开讲座或进行其它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各级医院聘请候鸟人才从事指导研究、专家门诊、咨询服务等专业技术活动。市教育局和卫生局在组织业务培训时,可聘请候鸟人才参加。
(六)开展专家引才活动,实现人才聚集
用人单位可充分利用候鸟人才的师承关系、朋友关系、校友关系、同籍关系、合作关系等,实行专家引人才政策,鼓励候鸟人才推荐海内外优秀人才来三亚工作,并利用其人脉资源宣传三亚,提升三亚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扩大人才的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
(七)开展科普宣传、社会公益活动
组织候鸟人才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大力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知识。支持候鸟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中的特殊作用和影响力,为完善社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八)鼓励创办、承办民营科技型企业
鼓励和支持候鸟人才以技术、资金、实物等方式投资创办企业或承包企业或到企业任职,在股份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等,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五、绩效考评与激励措施
(一)绩效考评
根据候鸟人才的使用情况,将候鸟人才分为政府咨询类、企业经营管理类、社会公益类。引进候鸟人才聘任期满后,根据签订的协议,候鸟人才作用联席会议汇同所在单位对该候鸟人才进行聘期评估考核。
1. 考评主体
(1)组织主体:三亚市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统筹候鸟人才评价
(2)实施主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类组织等候鸟人才使用部门。
2. 考评措施
候鸟人才使用部门确定评价指标,根据指标制定考评量表,总分为100分,考评人员以根据量表进行打分,汇总后以平均分为最后考评结果。 量表如下:
候鸟人才评价表
姓名 |
评价指标 |
评价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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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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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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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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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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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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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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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评价结果
根据评价分值,确定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6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4. 补贴结构及其支付
(1)候鸟人才补贴支付由合同约定,根据评价结果,补贴候鸟人才使用方负责支付补贴;
(2)补贴来源。按照政府咨询类、企业经营管理类、补贴社会服务类分别制定补贴体系;补贴政府咨询类社会公益类补贴从三亚市组织部人才办专项基金划拨;企业经营管理类根据候鸟人才在技术支持、资金支持、项目支持等产出,由企业根据产出结果评价支付补贴;
(3)补贴结构。所有补贴结构根据合同约定,由基本补贴、岗位补贴、职级补贴(候鸟人才在引进时所具有的技术职称)、奖励补贴四部分构成。各部分补贴额度以合同形式约定确定适当的比例;
(4)补贴支付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一般当月发放。
(二)激励措施
1. 候鸟人才激励由三亚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统筹,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两种,所需费用由三亚市组织部人才办专项基金划拨。
2. 物质激励。候鸟人才物质激励分为一般性奖励与特殊贡献奖两类。
(1)一般性奖励经自愿报名,单位推荐,三亚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考察,初步确定奖项候选人,最终由人才工作小组组织专家投票产生,候选人及其最终获奖人应按一定比例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与优秀奖。
(2)特殊贡献奖要求候鸟人才在其服务领域,因其参与而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重大奖项,获得国家级专利等。
(3)物质奖励。物质奖励金额标准由三亚市人才工作小组制定,包括一次性支付奖金,居住地与三亚往返所需费用,市内景区免费旅游、购房优惠等。
3. 精神激励。通报嘉奖、颁发获奖证书、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录制专题报道等。
六、候鸟人才组织与保障
(一)在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候鸟人才作用联席会议负责候鸟人才的引进、管理等工作,协调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待遇,所在单位负责引进人才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引进候鸟人才聘任期满后,根据签订的协议,联席会议汇同所在单位对该候鸟人才进行聘期评估考核,对不能履行职责、未通过考核的专家,应及时予以解聘。
(二)在三亚关于人才引进统一规定的基础上,设置专项保障措施。
(三)各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设立专门的工作站,指定专人负责,要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为候鸟人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四)候鸟人才聘期一般为一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协议,协议一般不超过3年。候鸟人才在聘期内享受相应的权利和待遇的时候,要遵照合同,积极工作。
(五)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用于候鸟工程的建设。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也要配套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加大人、财、物的支持力度。
(六)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引进候鸟人才的优惠政策和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