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中长期教育人才发展规划
三亚市教育局
根据《三亚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人才发展的需要,促进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建设,特制订本规划。
一、序言
教育,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是创新进步的源泉。教育成就未来。教育人才是指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进行创造性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并对社会教育事业做出相应贡献的人,也是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抓好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人才的作用,振兴地方教育事业,对提高全市人口素质,协调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三亚这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快速成长期的地级市来说,能否有效营造有利于各级各类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的良好环境,对保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市委、市政府一直重视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并将教育先行作为我市人才工作建设中得重大人才政策,将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列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大投入,创新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机制,我市教育人才整体素质提高较快,教育人才总量有所提高,结构稳步改善。随着各项人才政策的不断落实,三亚教育人才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尊师重教,爱护教育人才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未来十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日益增长,人们对优质的教育资源需求不断增加,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在职继续教育等各方面对教育人才的要求也更加多元化和高端化。三亚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决定了教育人才的规划和建设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历史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大力开创教育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发展现状
教育人才是培养人才的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底,全市共有教育人才10770人,其中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8718人,非教学人员2052人。高等教育人才从无到有,迅速扩张,现已发展为一只拥有2833名高校教育人才的强大队伍;职业教育人才从弱到强,人才队伍专业设置原来的不足10个到2010年的42个,并被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基础教育人才统筹发展,校长、教师、教研等队伍均取得长足的进步,教育质量取得新的突破。在全市教育人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教育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有效提升了国民受教育程度,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和合格的劳动者,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热带国际滨海旅游城市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仍存在一些亟待改善提高的领域和环节,主要表现在:人才队伍总量不足,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学科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优秀的学校管理者等高层次人才匮乏;人才结构和分布不尽合理,农村教育人才队伍基础薄弱,城乡差距较大;激励人才队伍更进一步发展的体制机制尚需完善。
三、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确立教育人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遵循教育规律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继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教育人才开发,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市之路。以《教育法》、《教师法》为依据,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满足需求与提高效益相结合,科学规划、深化改革、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加强管理、优化结构,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良好、数量适当、分布均衡、结构合理、相对稳定、 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不断开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
(二)发展原则
1.坚持教育人才优先发展原则。在教育事业发展中优先开发教育人才资源、优先调整教育人才结构、优先保证教育人才投资、优先创新教育人才制度。
2.坚持先进引领,均衡发展原则。统筹全市各区域、各学段教育人才队伍的规模、结构和质量,既要重视骨干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支撑和引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骨干人才队伍;也要注重先进教育人才的辐射作用,努力缩小现有差距,带动教师整体素质提高。
3.坚持内生为主,外引加速的原则。尊重教育人才个性,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重视教师职业发展规划,构建有利于教育人才发展的制度环境,立足市内自主培养教育人才;有针对性地引进当前我市紧缺的国内外高层次教育人才,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成长提供助推加速度。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
1.教育人才总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三亚市未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情况预测,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共需补充、增加教育人才约2050人左右,达12820人。未来教育人才新增需求中,学前教育阶段需增加800人;义务教育阶段与目前大体持平;高中阶段需增加350人;中等职业教育需增加100人;高等教育需增800人。根据教师补充任用制度,保障教师队伍的总量需求得到满足,人员效益进一步提高。在继续控制教师总量,提高效益的同时,保证满足中小学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对教师的需求。
2.教育人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通过严格教师准入标准,加强教师在职的学历提高教育,促进教育人才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到2020年,我市幼儿园教师基本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基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育人才比例大幅度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增加;高校教师基本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大幅度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合格。
3.教育人才布局、结构趋于合理。教育人才合理交流,促使其分布趋于合理,城乡配置更加均衡;专业素质、学科结构和层级结构不断优化,教育人才布局和结构跟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更趋协调。
4.教育人才工作机制充满活力。根据《教师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所规定的教师待遇的目标,提高和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教师住房的家庭人均标准达到或超过16平方米的水平;按 《教师法》的要求建立与当地公务员享受同等医疗待遇的教师医疗制度。按照国家整体部署逐步建立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教育人才发展体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引进更加开放,人才激励更加优惠,人才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人事制度基本形成。
四、主要任务
(一)基础教育人才队伍
加强管理人才和班主任队伍建设,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包含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建设一支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的基础教育人才队伍。
1.加强基础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管理人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与提高培训,新任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应做到持证上岗,完成规定的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任务,进行高级研修,大力促进校长专业发展,全面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校长的办学治校能力和素养。鼓励教育管理人才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采取多种形式总结推广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的教育教学经验。加大从市外引进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力度。大力加强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人才、学校管理人才和中青年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将其列入校长培训的计划,提高其管理能力和素质。
2.重视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完善班主任聘任办法。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倾斜。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完善班主任培训制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中小学班主任远程培训,组织开展班主任培训交流工作。
3.重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有效途径,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构建中小学教师成长阶梯。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我市偏远山区急需紧缺教师,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结构,促进区域内师资配置的均衡。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大力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优化幼教师资队伍。按照规定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园长、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医生等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满足学前教育正常教育教学的需要。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其工资、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创新幼儿教师培训机制,多渠道扩大幼教师资来源,实施幼儿教师培训项目,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育教育能力。
(二)中等职业教育人才队伍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适应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职业教育人才队伍。
鼓励各教学部与行业或企业合作举办各类培训、质量鉴定或认证机构,鼓励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和职称资格培训考试,淡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教师的界限,鼓励教师一专多能。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管理制度和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广泛开展以提高教师“双师”素质为重点的培训活动。拓宽“双师型”教师来源渠道,大力开展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培训;鼓励从行业、企业中聘请优秀人才担任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不断强化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使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90%以上。
(三)高等教育人才队伍
以创新团队学科领军人物和中青年教师为重点,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推进管理人才、辅导员和教辅人员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适应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需要的高等教育人才队伍。
1.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积极参与和实施“千人计划”,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培养和积聚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培养一批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力争到2020年造就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院校专业带头人10名。
2.大力培养青年学术英才。通过参与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加大对青年学术人才的支持力度。组织青年人才到学科实力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大型企业挂职锻炼、进修学习、访问研修或开展合作研究。支持开展青年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国际化水平。
3.加强高等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配备高等学校行政干部。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高高校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办学治校能力。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学校管理人才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
4.推进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院系的每个年级都设置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完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办法,解决好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的教师职务聘任问题。
5.注重高等学校教辅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教辅人员发展的岗位管理、职务(职称)聘任、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办法,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加强教辅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
五、政策保障
(一)完善基础教育人才素质提升保障机制
完善教师培训管理规定,推进教育人才终身学习制度建设。制定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教师资格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衔接的具体办法。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学时)管理制度,建立教师培训机构认证及定期评估制度,积极构建教研、科研、培训“三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二)鼓励中职学校建立教师成长机制
鼓励中职学校参与实施国家级、省级等各级各类教师及校长培训,着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鼓励中职学校积极推进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实施“特岗、特聘、特邀”项目为抓手,吸引优秀技能型人才充实中职教师队伍;鼓励中职业院校探索校企合作培养教师的模式,形成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三)鼓励高等学校优化人才培养机制
鼓励高等学校搭建教师培训工作创新平台,加强规划,整合资源,形成体系,在高等教育中形成有层次、有梯度的优秀人才队伍。重视高等院校教师创新能力培养培训,培养积聚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培育一批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结合的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优秀教师参与“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海南省创新创业人才扶持计划”,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高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愿意全职回国的海外优秀青年留学人才进行资助,支持他们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
(四)规范教育人才招录和管理制度
1.事业单位教育人才公开招聘机制。贯彻落实《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建立事业单位教育人才公开招聘机制,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落实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教师招聘方案,充分考虑当前教师队伍的年龄、学科、学历、职称等各方面结构,有针对性地引进教育人才,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市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人才均衡发展。为扶持本地教育人才的培养基础,提高艰苦教育岗位上教师工作的稳定性,部分专业水平要求较低、较为艰苦的岗位,如幼儿园教师、山区教师、部分非教学人员等岗位,要充分考虑扶持本地生源和本地培养的人才。优化流程,规范报考程序,防止在全省范围之内形成恶性竞争。每年教师编制岗位有缺必补,将三亚市教师招聘作为常规性、稳定性的工作,让三亚教师成为大学毕业生的一个可靠的选择,提升我市对优秀教育人才的吸引力。鼓励职业学校按照政策聘用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高等院校毕业生、优秀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任教师,建立和完善特聘教师选聘制度。高等学校重要岗位可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积极引进高水平教学科研人员。
2.教师归口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严格程序,统筹安排,发挥三亚教育人才的最大效益。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录用、人事任免、调动、职务评聘、考核奖惩等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民办学校教师的招录和管理需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教师聘用管理机制。规范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管理,全面推行学校岗位设置和全员聘任(聘用)制,创新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和绩效工资考评制度,引入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激励竞争,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新机制。继续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培训、考核、评审机制,加强政策导向,加强聘后管理和上岗后的履职考核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教师职务聘任这一政策杠杆,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教师职务评聘的政策要有利于激励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4.教育人才信息管理制度。加强教育人才信息资源的统计工作,建立教育人才信息管理数据库,实行统计调查和定期更新制度,提高教育人才管理和配置的信息化水平。
(五)改革教育人才交流制度
1.校长交流任职制度。为加强教育理念的交流,发挥个人潜能,激发我市教育系统内部活力,促进教育管理人才素质全面发展,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长,原则上要交流。由市委组织部或教育主管部门任命的校长或副校长,其人员编制必须迁移到所任职的单位,若其任职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已聘满的情况下,可参照军转干部安置的办法,先超岗安置,待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离岗后自然消化所超岗位。
2.教育人才竞争性流动制度。打破教师的单位所有制和地区所有制,促进中小学教师在学校之间的交流。建立教师流动的有效机制,本市事业编制教师工作满5年,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报名参加本市的教师招聘考试。
3.教育人才多元化支教交流制度。一是全职交流。每年从城区定期选派身体健康、教育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参加挂职或支教服务工作,其中校级领导和培养对象、骨干教师和工作未满5年的年轻教师各占一定比例。同时有计划地接收中西部市县跟班学习人员,组织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全职交流的时间为1年。二是先进教师兼职支教服务。定期组织国家、省、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师等先进教师代表到农村、薄弱学校开展兼职授课和教学交流活动,将城区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薄弱学校。兼职支教教师工作量可以累计,如达到1学年工作量要求的,可以等同于全职支教1年。市级骨干教师参与兼职支教工作的情况将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特级教师、师德标兵、省学科带头人巡回讲学。定期组织“特级教师讲学团”到农村学校巡回讲学,送教下乡。讲学团通过讲授示范课、公开课、作专题报告等形式,指导学科教学和研究,传授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
(六)改善教育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1.政治待遇激励机制。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建立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宣传机制,每年利用教师节进行表彰先进的工作,切实保证推选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尤其是在我市偏远山区长期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且成绩突出的教师,并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打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2.薪酬待遇激励机制。依法保证事业编制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推进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探索制定少数民族农村偏远山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将农村学校划分为若干个不同的层次,分层次提高农村教师津贴。实行优秀人才带薪学术休假制度。
3.教育人才住房保障机制。将全市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安排,切实改善教师住房条件,保障教育人才安居乐业。把教师在校工作的周转住房建设列入中小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支持高等院校建设人才安居住房,参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解决和改善教师住房条件。
4.优秀青年教师成长激励机制。为吸引更多高层次的优秀毕业生到我市教育系统任教,鼓励学校大力培养优秀教师,激励青年教师快速成长,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的束缚,建立和创造促使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只要符合海南省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且达到海南省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即可参加中学高级职称评审,评审和聘用不受学校指标和岗位职数的限制。
(七)出台支持民办学校教育人才发展政策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加强民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向民办学校教育人才开放支持教育人才的基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民办学校教育人才平等参与各项表彰、奖励、宣传等方面活动。完善民办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备案制度。督促民办学校落实教师资格制度,聘用具有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的教师任教;督促民办学校建立完善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制度。
六、重大项目
(一)师德提升工程
以全体教师为对象、以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以“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为主要内容,全面塑造教师新形象。在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中,要把师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强化教师工作中的政策导向,尤其要强调职务聘任的杠杆作用。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制定教师考核办法和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做好教师考核工作,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1.优秀教育家成长计划。以转变教育理念,提高教育管理方法和水平为重点,加强中小学校长教育培训工作。通过跟知名高等院校的合作,每年安排150名校长到高校参加培训学习;积极探索与国内外教育研究机构和教育水平先进的中小学校的沟通合作。打造一支思想先进,教育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的高素质校长队伍。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全岗培训计划。以市教师进修学校为依托,以校本研训为主要平台,以远程研训为主要形式,破解资源不足和专业支撑难题。全面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层、分类、分岗培训,以5年为周期,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每人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每名教师每年至少要取得继续教育10个学分。
3.中小学校、幼儿园名师英才计划。每年组织选派50名教师到国家重点师范大学、教育研究培训机构或发达省市重点中小学校培训学习,通过高级研修、课题研究、课堂教学展示、专业引领等形式,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提升,争取在10年内培养造就50名中小学教学名师,其中达到省级名师标准的10名。
4.骨干教师引领带动计划。建设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人才梯队。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作用,切实抓好各级骨干教师的提高培训,通过师傅带徒弟、送教下乡等形式,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
实施中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依托相关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重点组织专业骨干教师到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培训,通过“基地培训”、“企业实践”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完成相应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选派新任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挂职实践。淡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教师的界限,鼓励教师一专多能,争取到2020年,有60%以上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具备双师素质。
(四)高等院校人才引培工程
依托各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平台设置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通过提供奖金、配套科研经费等方式,支持高等学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到我市高校全职工作或开展短期合作研究,鼓励高等院校引进在国内国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通过国内外研修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培训50名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力争10年内培养30名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造就10名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院校专业带头人。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工作由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本规划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市高校工委等单位根据各自权限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推动教育人才发展工作的强大合力,及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保障资源配置
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在编制部门核定的总编制内,由教育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调整和配备中小学教职工,城乡学校可以互补余缺,确保农村中小学师资需求,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健全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常性经费和重大专项经费的投入,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调整,争取做到正常情况下能逐步提高财政支持的教育人才引进、激励、培养的资助力度。出台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社会力量捐资支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三)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认真做好本规划的宣传解读工作,大力宣传教育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教育战线上涌现出的各级各类人才、模范的成功经验、典型事例给予正面宣传,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帮助教育人才工作,进一步形成有利于教育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珍惜人才、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形成人才竞相涌流、竞相施展才能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