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较好较快地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工作高标达标完成。经两委扩大会议商议,特制定如下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标准:
(一)将会议(含矛盾调解)出席率,作为当月绩效考核的标准,当月会议无故缺席1次做警告处理,缺席2次及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
(二)将征地工作(含房屋拆迁)出勤率,作为当月征地补贴考核标准,当月征地工作无故不参加1次做警告处理,2次扣除当月一半征地补贴,4次及以上扣除当月全部征地补贴;
(三)如小组三员在一次会议中三人同时缺席,则扣除当月三人全部绩效;如小组三员在一次征地工作中三人同时缺勤,则扣除当月三人一半征地补贴并作为累计次数继续考核。
二、参加考核人员:村两委、各小组三员、其他参加征地补贴的工作人员(安监员等工作人员)
1、两委、三员将会议出席率作为当月绩效考核标准,将征地工作出勤率作为当月征地补贴考核标准;
2、其他工作人员(有征地补贴人员)将征地工作出勤率作为当月征地补贴考核标准。
三、考核方式:会议及征地工作以办公室(文书或村官)通知次数为主
1、两委及其他工作人员由办公室考核并记录;
2、各小组三员由各驻村两委考核,再反馈办公室记录。
附:值班纪律规定
值班时间:8:30-12:00 15:00-18:00
值班人员:两委、联防员、其他办公室人员
值班安排:
1、两委人员工作日须到办公室签到,按便民服务站值班安排进行坐班,确保便民服务站领导值班窗口在班在岗;
2、各便民服务站人员按时上下班并做好上班期间窗口服务工作;
3、联防员须每天到办公室签无违章台账,作为考核当天的值班情况;
4、两委及其他办公室人员请假向书记报备并做好工作交接,联防员请假向分管人员副书记报备。
本方案实行2017年8月1日起实行